《表3 2008—2016年辽宁、江苏、湖北、四川省农村土地还原率》

《表3 2008—2016年辽宁、江苏、湖北、四川省农村土地还原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视域下农村土地流转价格的测算及应用》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单位:%

得到自然灾害风险、经济社会发展风险和粮田转让市场风险重要度分布表,以“1”为一个重要度,其中自然灾害风险可根据不同风险的权重求得自然风险综合重要度。在我国东部地区一般采取“4%”作为风险调整综合值。结合各省份和地区风险调整综合重要度,在“4%”的水平基础上予以修正,得到各地区平均风险调整值,见表2,最终得到区域平均安全利率和区域平均风险调整值之和土地还原率,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