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某省监狱2012-2016年不同刑期的减刑适用情况 (1)》
从表4可以看出,刑期越短的服刑人员减刑率越少,而刑期较长的反而减刑率更高。这种现象与减刑假释的本质相违背。从理论上讲,刑期较长的服刑人员人身危险性较高,对其应当从严掌握,但实际情况却恰好相反。这导致减刑假释制度对短刑期罪犯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实践中这类短刑期罪犯因很少有减刑假释机会,对其没有任何约束和激励手段,导致其很难接受教育改造,往往“大事不犯,小事不断”,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监管改造秩序。
图表编号 | XD005913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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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李波阳、贾敏 |
绘制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