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2—2016年调查药品在不同分类下的总体可获得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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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6年山东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可获得性较低,各年度平均值均低于50%,5年平均值为23.4%。其中,基层医疗机构的可获得性(23.5%)略高于二、三级医疗机构(22.9%),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基本药物的平均可获得性为26.4%,低价药品的平均可获得性为21.3%。各年度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均显著高于非基本药物,但各年度低价药品和非低价药品的可获得性没有明显差异(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3228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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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6 |
作者 | 宋燕、甄天民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药卫生科技信息研究所、山东省卫生服务与管理创新软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药卫生科技信息研究所、山东省卫生服务与管理创新软科学研究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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