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政府各项收入占GDP比重与宏观税负》
注:社保缴费指保险费收入,不包括利息收入、财政补贴。资料来源:根据Wind数据库、CEIC数据库等数据计算。
2012年以来各口径的宏观税负均出现下降(见表1)。(2)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的减负效果分为三个阶段:2009-2012年结构性减税的整体减负效果欠佳,宏观税负不断加重;2012-2015年,结构性减税效应显现,窄口径税负下降0.5个百分点,但被非税收入的增长所抵消;2015年-2018年减税降费效果增强,2018年度减税降费规模突破1.3万亿,其中税收收入增幅比上年回落2.4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同比下降4.7%。
图表编号 | XD005895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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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0 |
作者 | 李莹 |
绘制单位 |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