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村传统艺术权益管理影响因素》
农村传统艺术创作与创编在各个阶段都具有其特殊性,会展现出不同特点。因此知识产权权益的分配在不同阶段应该有不同的标准。农村传统艺术创作与创编分为艺术研究阶段和推广应用阶段,呈现出优势互补的局势。根据表1,在艺术研究阶段,高等院校或者艺术研究机构主要对艺术进行研究,主导从事艺术研究活动,此时表演团体没有更多参与,其投入主要是资金投入。艺术研究活动的风险一般由高等院校或者艺术研究机构来承担,此阶段产生的知识产权权益理所应当由高校或艺术研究机构获得更多;在推广应用阶段,主要活动开展是表演团队,由其主导推广。推广成败的风险则跟高校和艺术研究机构无关,直接由表演团队承担。此时,知识产权的权益应由表演团队获得更多。两种阶段的权益分配标准都会向主导方倾斜,由此,农村传统艺术创作与创编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规则应该体现动态性和灵活性。
图表编号 | XD005800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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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0 |
作者 | 徐晔彪 |
绘制单位 | 湖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