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2002—2013年中国各省份国有企业比重与就业增长率》
通过垄断政策,国有企业间接抑制了其他企业的发展和就业机会。为了维系国有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相关部门往往给予国有企业行业经营垄断权、资源使用优惠权以及融资方面的宽松政策,这些具有政策垄断性质的举措,往往会抑制其他类型企业的发展进而抑制整个社会的就业:(1)通过设立进入门槛,国有企业在石油、烟草、天然气、电力等行业具有垄断力量,民营企业难以进入这些行业。(2)资源使用方面的优惠权(例如土地、天然气及煤炭等上游原材料),国有企业具有行政给予的巨大优势,其可以廉价甚至无成本地利用这些资源。潘红波和余明桂(2011)认为当政府对国家的稀缺资源具有控制力时,政府对国有企业在资源使用上的支持会阻碍民营企业的资源获取。刘瑞明和石磊(2012)发现中国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丰厚利润来源于国有企业对上游市场的垄断,这些利润实际上是一种隐形租金,妨碍了其他企业的发展,也损害了社会的整体福利。(3)在融资成本方面,由于较低的违约率和较大的贷款规模,银行贷款更容易并且以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流向国有企业(Brandt和Li,2003;Song等,2011)。表7统计了国有企业比重与该地区就业增长率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国有企业比重较低的广东、江苏和福建等地,该地区的就业增长率相对较高。
图表编号 | XD005543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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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2 |
作者 | 刘海洋、林令涛、戴美虹 |
绘制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