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服务贸易条款深度对出口国内外增加值的影响效应:中间品与最终品出口间的比较》

《表4 服务贸易条款深度对出口国内外增加值的影响效应:中间品与最终品出口间的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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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条款深度如何影响我国出口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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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括号中数字为标准误,*、**、***分别表示10%、5%、1%的水平上显著。(2)各列都包含有年份固定效应以及国家×阶段、行业×阶段固定效应,为节省篇幅,没有报告各虚拟变量的估计结果。

按照出口产品的用途不同,可将其划分为主要用于满足国外居民消费需求的最终产品出口和基于企业生产需求而衍生的中间产品出口。一国各行业在上述两方面出口的构成情况,反映了该国服务业与制造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程度与方式差异,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还能体现该国在相关行业上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既然不同用途的出口对于一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表现有着不同意义,那么,我国服务贸易条款深度对于各行业中间品与最终品出口中所包含国内外增加值的影响是否有所差异呢?表4为此报告了针对我国不同用途的出口,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方法进行估计的回归结果。该表第一行同样表明了各列所对应的行业样本和增加值来源,各变量中的dva和fva分别表示国内与国外增加值,int和fin分别表示中间品和最终品出口;由此lnserdvaint就是我国服务业中间品出口中所包含的国内增加值,而lnserfvafin则是我国服务业最终品出口中所包含的国外增加值,其他各变量的含义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