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部分省 (市、区) 关于城镇燃气供销差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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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城镇天然气供销差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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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省(市、区)相继出台或修订了价格管理文件,详见表2。2019年2月2日,湖北省发改委公开征求《湖北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配气供销差率(含损耗率)由“原则上按新建管网5%、运行3年(含)以上的管网4%确定”拟修改为“原则上按新建管网4%、运行3年(含)以上的管网3%确定”。表达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