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部分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注:山东交气点为山东省界
终端用气的门站价格已全部放开。2013年,国家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2014年9月放开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2015年4月放开除化肥企业外的直供用户用气价格;2016年,先后放开化肥用气价格,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由市场决定,并在福建省开展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2017年,明确所有进入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气量价格由市场交易形成。通过“小步快走”的渐进式改革,国内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2018年5月,又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并建立反映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2019年4月,根据天然气增值税调整情况,相应调整了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0102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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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付俊涛、李鹏、李伟 |
绘制单位 | 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