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2—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参保情况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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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然与应然: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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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12—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标人群的覆盖范围是衡量其公平与否的首要指标,覆盖的目标人群越广,所覆盖人群的待遇越均衡,该制度的公平性越高。只有实现目标人群的全覆盖,才能体现该制度的机会公平,即尽管城乡居民的地域、户籍身份、拥有的经济和社会资源不尽相同,但都能平等获得养老保险的参保机会。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目标人群是全体城乡居民,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这一规定意味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从制度上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城乡居民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保从而获得养老保障。目前,全国各地区“城乡居保”覆盖率虽有所不同但都在不断增长,其覆盖率超过90%,部分地区更达到100%,实现了全覆盖。随着覆盖率的增加,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数也是逐年增加,其具体参保情况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