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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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功能异化与我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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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国土资源年鉴2000—2017》。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其他四种,2010年后其他供应数量、面积占比均接近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各级政府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指标,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用或尽量少占用农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年度计划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分级管理,分级制定,分级审批(3)。如表1所示,从供应总量来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面积呈波动上升趋势,于2013年达到峰值后开始下降,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60.3万公顷,同比增长13.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量呈波动下降趋势。划拨和出让为国有建设用地主要供应方式,划拨面积占比呈先降后升趋势,而出让面积占比呈先升后降趋势,2017年出让面积占比为37.4%,比上一年下降2.5个百分点;平均每宗划拨建设用地面积呈上升趋势,而每宗出让建设用地面积呈下降趋势。从供应结构来看,土地供应向基建倾斜,而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以及住宅用地占比均呈下降趋势,特别是住宅用地供给相对不足。2017年基础设施及其他用地占比高达60.5%,较去年提高4.6个百分点;工矿仓储用地占比为20.4%,较去年降低2.9个百分点;商服用地占比5.1%,较去年降低1.6个百分点;住宅用地占比为14.0%,较去年降低0.1个百分点。从供应布局来看,自2003年起中央政府实行倾向于中西部的土地供应政策,相应压缩东部地区的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