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部分“诽谤村官案”列表 (201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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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刑法规制的合宪性调控——以2014—2018年间的151份裁判文书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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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述这些“诽谤村官案”中,被告人(通常是村民)在网上发布的“诽谤言论”,揭露了基层村干部的种种违法违纪的行径:贪污公款、收受贿赂、向上级行贿、侵占集体土地、低价出卖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侵吞集体移民补偿款或土地补偿款、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截留村民低保、强迫村民拆迁、贿选、打击报复举报人……虽然这些言论可能有损个别村干部的名誉,但它们依然属于关乎基层治理的公共言论。当村民因为发表这样的言论而被定罪的时候,则可以确定地说:在这些案件中,法院判决对公共言论构成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