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地方政府举债主体 (单位:%)》

《表2 地方政府举债主体 (单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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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土地财政与经济增长——基于联立方程模型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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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同表1。

其次,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现金流收入低,地方政府事实上面临巨大的偿债压力。此时,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赖以举借债务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收入有四大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本级收入和中央政府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属于专款专用,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这两者均不能成为有效的偿债财力。因此,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有关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债务重要的偿债来源。根据国家审计署2013年的审计结果,2012年底各级地方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为34865.24亿元,占债务总额的37.23%。其中,地方投融资平台成为了政府最重要的举债主体。通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方法,地方政府获取了大量资本金,而这些资金大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表2),而从债务余额和土地收入的变化趋势来看,两者的变化保持相一致的水平。2012-2014年间,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经历了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国有土地出让金也呈逐年上涨态势。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了地方政府举债的主体,剥离了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自2015年开始,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趋势出现明显放缓,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也呈一个明显的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