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部分判决对涉案作品“实质”的考量》

《表2:部分判决对涉案作品“实质”的考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著作权侵权诉讼之实体形成与证明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结合表2判决理由可知,在著作权的侵权认定过程中,法院一般先剔除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只讨论有争议的作品部分,确认了该作品(或作品中的某一部分)著作权归属后,再判断被告作品是否与原告作品之间存在实质性相似,进而判断被告是否抄袭。判断“实质性相似”时,通常会考虑作品中作为“表达”部分的实质、具代表性内容、会为读者和观众留下特定印象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