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描述性统计: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承担与避税——基于非国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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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承担与避税——基于非国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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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为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表。数据显示:一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后的社会保险缴费率(Five_insure_wage_a)均值为13.52%,中位数为12.29%。但白重恩等(2012)认为各地规定的职工社会保险占工资总额的综合比例接近40%,其中企业缴纳比例约为29.8%,职工缴纳比例约为11%,与本文描述性统计结果并没有很一致,说明非国有企业并没有完全遵从社会保险法,确实存在逃避、漏缴、少缴社会保险的现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后的社会保险缴费率(Five_insure_wage_a)的最小值仅为2.13%,也能说明这一点。但是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后的社会保险缴费率(Five_insure_wage_a)最大值为42.78%,也说明部分非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较重。二是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ETR4_f)的均值为18.79%,中位数为16.29%,实际税率较低,说明大多数非国有企业确实存在避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