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实施前后护理不良事件发生比较 (例)》
在根因分析法之前,医院儿科科室出现护理不良事件总共38例,实施后不良事件共计10例,实施前后数据比较差异显著(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967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3.14 |
作者 | 杨松萍、蒋新苗 |
绘制单位 | 东阳市人民医院、东阳市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在根因分析法之前,医院儿科科室出现护理不良事件总共38例,实施后不良事件共计10例,实施前后数据比较差异显著(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967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3.14 |
作者 | 杨松萍、蒋新苗 |
绘制单位 | 东阳市人民医院、东阳市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