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入河排污口评价标准及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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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排污口类型,各行业评价标准为:食品加工业按照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限值,城市生活污水按照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限值,造纸业按照GB 3544-200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评价,制糖业按照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啤酒业按照GB 19821-2005《啤酒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限值,白酒业按照GB 27631-2011《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铁矿业按照GB 28661-2012《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铅、锌矿业按照GB 25466-2010《铅、锌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一级限值。评价方法采用单向指标法,有一项指标超排放标准限值即评价为不达标排污口,相应排放的污水量为不达标污水量。相应的评价标准及限值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4823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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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8 |
作者 | 王凯 |
绘制单位 |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