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黄河吴忠排污控制区纳污能力、限制排污总量及污染物入河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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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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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委关于印发黄河流域“一河一策”编制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意见的函》,2020年黄河吴忠排污控制区对主要污染物CODcr和NH3-N的纳污能力为42 034 t/a和582 t/a,限制排污总量为6 908 t/a和509 t/a。黄河吴忠排污控制区现有24处排污口,主要污染物CODcr和NH3-N入河总量为2 554.84 t/a和388.08 t/a。黄河吴忠排污控制区现有污染物入河量未超其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对主要污染物CODcr和NH3-N仍有4 353.16 t/a和120.92 t/a的容纳空间,表明黄河吴忠排污控制区对入河污染物尚具有承载力。黄河吴忠排污控制区纳污能力、限制排污总量及污染物入河量对比(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