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湘江新区2025年污染物入河量及限排总量》
t/a
根据规划,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即COD为50 mg/L,氨氮为5 mg/L,参考新区各片区布局,将以上排水量分解至各纳污水体,结合各水体功能区限排总量,进行水域限制纳污控制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2202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9.20 |
作者 | 卓志宇 |
绘制单位 |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