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供药企业药品评估管理细则》
每月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送货的速度和服务态度,退货的效率等项目进行评估评分,其中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供应单位中药饮片抽验不合格及收回GMP证书等相关情况纳入评估范围,半年汇总1次,交于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留档,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表1)。此制度有效制约中药饮片供药企业的行业行为,提高饮片质量和服务质量,把好供货的第一关。
图表编号 | XD004763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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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8 |
作者 | 周颖江、周围、叶嘉凌、曾翠艺、何素嫣、何少霞 |
绘制单位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药剂科、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药剂科、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药剂科、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药剂科、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药剂科、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药剂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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