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延期会议相关要求: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机制的国际经验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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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机制的国际经验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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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T日是指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召集方希望取消会议时,应提前10日向所有持有人发送通知。为确保议案最终得到审议,对于重要性较高的决议,若首次会议召开后15分钟没有足够的法定人数出席,召集方可以选择会议解散或在未来14-42日举行延期会议,延期会议的法定出席人数和通过比例要求更低,以确保议案最终得以讨论,避免造成双输局面。但若延期会议在召开15分钟之后仍未达到相应的法定人数,则会议必须解散(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