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延期会议相关要求: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机制的国际经验及借鉴》
注:T日是指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召集方希望取消会议时,应提前10日向所有持有人发送通知。为确保议案最终得到审议,对于重要性较高的决议,若首次会议召开后15分钟没有足够的法定人数出席,召集方可以选择会议解散或在未来14-42日举行延期会议,延期会议的法定出席人数和通过比例要求更低,以确保议案最终得以讨论,避免造成双输局面。但若延期会议在召开15分钟之后仍未达到相应的法定人数,则会议必须解散(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744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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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7 |
作者 | 黄鑫、沈钰棪 |
绘制单位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