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京沪两地主动完善妇保法律体系的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回归分析》

《表2 京沪两地主动完善妇保法律体系的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回归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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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主动完善妇女保健法律体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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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2017年,两地主动完善法律体系的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变化趋势的关系见图1、图2,京沪两地孕产妇死亡率和当地主动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的程度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87和–0.878,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拟合回归方程显示,主动完善妇保法律体系的程度对两地孕产妇死亡率下降的解释程度分别为51.4%和71.7%。这提示主动妇保法律体系可以通过带动管理运行机制的完善和服务的开展,改善妇保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