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京沪妇保信息系统干预措施效果评估的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单因素相关分析》

《表2 京沪妇保信息系统干预措施效果评估的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单因素相关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京沪妇女保健信息系统干预措施效果评估程度》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对京沪妇保信息系统的干预措施效果评估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进行单因素相关分析,发现两地未呈明显的相关关系(r京=0.112,P=0.703;r沪=–0.460,P=0.098)。原因在于两地妇女保健干预措施效果评估程度未呈逐年增长的变化趋势,信息系统未发挥基本的干预措施效果评估功能,提示了两地较低且未呈逐年明显提升的干预措施效果评估能力未对孕产妇死亡率的降低起到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