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治疗护理后暴力评分的比较 (±s)》
观察组42例精神病患者经护理后暴力评分为(19.96±1.51),对照组42例精神病患者经护理后暴力评分为(28.68±2.3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4685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15 |
作者 | 简怡娜 |
绘制单位 |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护理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观察组42例精神病患者经护理后暴力评分为(19.96±1.51),对照组42例精神病患者经护理后暴力评分为(28.68±2.3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4685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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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5 |
作者 | 简怡娜 |
绘制单位 |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护理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