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产品类”科技成果转化在下属公司和非下属公司实施的主要区别》
事业单位“工艺类”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主要流程中的科研管理、成果收益程序与“产品类”流程基本相同,只是转化实施的过程有所不同。“工艺类”科技成果转化如涉及检验检测方法,需要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时,应采用该方法取得有关部门的资质认可后方可实施;如是生产工艺、技术培训类的科技成果,可以由事业单位直接开展培训、咨询、工艺改造等服务,或直接将工艺、技术、方法转让给企业,获得科研转化收入。“工艺类”科技成果转化不需要委托给其他公司转化,事业单位可以自行实施。事业单位“工艺类”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主要流程如图3。
图表编号 | XD004681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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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杨宁祥、陈英红、梁敏健、丛成龙、罗伟立、林晓明 |
绘制单位 | 国家质检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基地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