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干预前后试验组和对照组复原力总分及各因子得分比较 (x±s)》
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进一步对干预前后试验组和对照组之间的复原力水平进行比较,从表3可看出,干预前试验组和对照组心理复原力总分及各维度得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这说明干预前2组被试基本上是同质的,试验组与对照组在实施团体干预前的复原力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而干预后试验组与对照组心理复原力总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试验组被试复原力水平高于对照组,再次说明辅导干预的有效性。
图表编号 | XD004624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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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何山、郑盼盼、杜丙立 |
绘制单位 |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监狱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