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污染等级划分:地下水质量评价方法的应用分析》
地下水逐级评价法:首先对现场指标和无机常规化学指标分别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价,从而得到初步水质级别。再对无机毒理指标和微量有机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得到污染等级。最后根据污染等级决定是否需要对水质级别进行升级。如初步水质级别为Ⅲ类水,而污染等级为3级及大于3级时,则需要把水质级别升级为Ⅳ类水,反之,当污染等级小于初步水质级别时则不升级。地下水按无机毒理指标和微量有机指标划分为5级(表1)。
图表编号 | XD004405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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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5 |
作者 | 王超、张立川、张宇飞、秦志强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