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优化开发区域以及非优化开发区域划分》
我国致力于低碳发展,并在“十三五”控排方案中提出目标:以2015年为基础,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8%,而且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并且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优化开发区域主要包括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以及珠三角地区3大区域,其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交通较为便利,其均对绿色创新提供有利条件,但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仅对我国30个省份进行划分,并没有细化至市级(表6)。绿色创新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有效途径,优化开发区域能否率先达峰,与其自身区域绿色创新能力息息相关,非优化开发区域达峰与优化开发区域对其溢出效应以及自身吸收能力关系甚大。
图表编号 | XD004146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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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孙振清、边敏杰、陈文倩 |
绘制单位 |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