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国土空间开发区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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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趋势下城镇发展转型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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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1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分的国土空间规划组成部分。

自2010年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来,我国已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建设为核心内容,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国土空间分为4个部分: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国土空间规划按开发内容,被划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第一,优化开发区域。优化开发区域专门针对一些经济发达程度较高、人口较密集、产业结构复杂且发展活力较旺盛的地区,这些地区具有较好的人力成本或自然资源,因此通常被优先作为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第二,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专门针对一些有发展潜力、地理位置较好和自然禀赋较高的地区,一般情况下,重点开发区域起着以点带面的作用,国家集中资源发展重点开发区域城市,从而带动周围其他城市的发展。第三,限制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专门针对一些为加强环境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而设置的区域,该区域内有严格的管控措施,不可过度开发。第四,禁止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指的是国家明令禁止不得进行开发的地区,一般情况下该区域都是我国一些自然保护区和历史文化遗产区域等(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