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三次揲筮的余数:春秋易学筮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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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易学筮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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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萧吉《五行大义·第三论数》主张以“过揲之数”定阴阳,说:“余手有四七,故名七也,有四八,故名八也,此则‘静爻’之数。夏殷尚质,以用‘静爻’(八)占之。余有四九,故名九,有四六,故名六也,周备质文,故兼用‘动爻’(九)。”(33)孔颖达以“挂扐之数”来定阴阳。《周易正义·系辞》云:“每一爻有三变,谓初一揲,不五则九,是一变也。第二揲,不四则八,是二变也。第三揲,亦不四则八,是三变也。若三者俱多为老阴,谓初得九,第二、第三俱得八也。若三者俱少为老阳,谓初得五,第二、第三俱得四也。若两少一多为少阴,谓初与二、三之间,或有四或有五而有八也;或有两个四而有一个九,此为两少一多也。其两多一少为少阳者,谓三揲之间,或有一个九,有一个八而有一个四,或有二个八,而有一个五,此为两多一少也。”(34)三次揲筮的余数不外几种情况(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