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扶贫重点县与基于三年平均人均收入选择贫困县在各省的分布差异》

《表5 扶贫重点县与基于三年平均人均收入选择贫困县在各省的分布差异》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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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贫困县的经济增长与减贫效应——基于中国县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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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贫困县1是对2008-2010年全国县级农村人均纯收入平均后进行排序进而选出的平均收入最低的592个县;西藏因为作为总体进行扶持,所以扶贫重点县的数量为0;西藏在贫困县1中的数量为0是因为农村人均纯收入缺失。

如果贫困县采取的战略在调整期与长期的效应不相一致,那么当前扶贫重点县选择将呈现什么样的具体特征以及其瞄准性又是如何呢?在表5中我们基于2008-2010年农村人均纯收入平均值选取了592个贫困县,方法是将所有县三年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进行排序,选取平均收入最低的县作为贫困县(我们称之为贫困县1)。通过与国家扶贫重点县进行比较可以发现:首先,根据人均纯收入平均值选取的贫困县在省级层次分布上与国家扶贫重点县完全一致,发达省份如福建、江苏、山东、浙江等都没有县进入贫困县。其次,贫困县1在省际数量的分配上与国家扶贫重点县并不完全一致,比如安徽省的国家扶贫重点县有19个,但如果按平均人均收入排序,安徽省只有7个贫困县;甘肃的重点县有43个,而贫困县1则有55个等。两者差异说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是重点县选择的重要参照指标,且各省(市、区)的县域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发达省份的县域经济水平依然处于领先地位,基于收入排序的县分布与省级层次的经济水平高度相关。最后,为了防止重点县选择受到区域特征的影响,我们比较了贫困县1和国家扶贫重点县在丘陵县、山区县、民族县、贫困区域上的分布,结果发现按照平均收入排序选择的县反而在贫困区域、山区以及民族县中的占比高于国家扶贫重点县,说明区域地理文化对当地经济增长的影响也比较大,或者说收入排序落后的县主要分布在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特殊类型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