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市级公 (廉) 租各年度新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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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租赁型保障房发展经验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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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杭州市采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方式,坚持对收入在城镇低保标准2.5倍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又在公共租赁住房中采取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方式,覆盖中等偏下收入家庭(5年以上户籍要求)、大学毕业生(毕业7年内均可申请,研究生不限收入)、新创业人员等群体。同时加强对租赁型保障房的动态管理,政府对公租房承租家庭3年复审一次,廉租家庭1年复审一次,将因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准入条件或逾期未办理年审手续的家庭注销住房保障资格。从2015年起,杭州市全面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并轨运行,其突出特点是配租房源相同,只是租金标准不同,实现廉租群体与公租群体的共通共融。2016年,杭州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启动公租房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的受理工作,推动住房保障工作向“保障类型以公租房为主、保障形式以货币补贴为主”转变。目前已实现公租房申请公示、廉租房转公租房公示、资格续审公示、房源公示、选房结果公示等一系列公开公正的工作流程建设。此外,杭州市规定在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均应进行合同公证,合同公证在简化起诉租赁户违约违规行为的办理流程、提高法院执行效率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