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东营市2012—2019年度生态林场市级补助资金拨付统计表》

《表2 东营市2012—2019年度生态林场市级补助资金拨付统计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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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平原地区建设生态林场的路径及策略——以山东省东营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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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南郊林场、丁庄林场位于农高区行政区划内,2017年农高区划归山东省科技厅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东营市2018-2019年未对这二处林场进行市级补助。

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列出专项资金对生态林场建设管理给予补助。根据地方文件规定,林场经营期内,市级财政每年每hm2分别补助0.75万元、0.60万元,林场基础工程配套实际投入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补助。据统计,2012-2019年市财政给予11处生态林场补助资金达62913万元(表2),年均补助资金近7000万元。各县区、有关建设单位也将生态林场建设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安排涉农项目和资金集中向生态林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