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东营市2012—2019年度生态林场市级补助资金拨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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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平原地区建设生态林场的路径及策略——以山东省东营市为例》
说明:南郊林场、丁庄林场位于农高区行政区划内,2017年农高区划归山东省科技厅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东营市2018-2019年未对这二处林场进行市级补助。
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列出专项资金对生态林场建设管理给予补助。根据地方文件规定,林场经营期内,市级财政每年每hm2分别补助0.75万元、0.60万元,林场基础工程配套实际投入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补助。据统计,2012-2019年市财政给予11处生态林场补助资金达62913万元(表2),年均补助资金近7000万元。各县区、有关建设单位也将生态林场建设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安排涉农项目和资金集中向生态林场倾斜。
图表编号 | XD0020963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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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陈志刚、杨庆山 |
绘制单位 | 东营市湿地保护中心、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滨海盐碱地生态修复工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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