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我国现有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
第四,绿色金融体系主体激励不相容,绿色发展目标不统一。绿色金融体系依靠中央、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相互协调保证体系的健康发展,中央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出台政策激励绿色金融发展,地方政府和监管机构是政策传达和实施的关键,而金融机构则是落实政策,发展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但三者的短期利益不一致,地方政府除了关注绿色金融的发展还需要考虑当地GDP的影响,金融机构则是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体,三者目标各异导致绿色金融激励政策执行效率低。
图表编号 | XD004008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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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5 |
作者 | 曹倩 |
绘制单位 |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