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4类严重违法行为和费率浮动系数》

《表2 14类严重违法行为和费率浮动系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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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交强险费率与事故和严重违法信息“双挂钩”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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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费率调整系数累加无上限(或限500%)(注:为了首都政治中心区管理服务,机动车尾号限行、外埠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等也可列入浮动范围。)

如果续保车辆在上一个年度有交通违法记录,浮动比率B按下列表中所列严重违法行为标准进行上浮。表中所列举的14种违法行为,是基于对近几年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成因分析及交通心理学和行为学的研究分析,结合北京首都独特的政治保障需要,从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中挑选的最易引发交通事故,且极易造成较大伤亡的常见交通违法行为。选择这些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挂钩,希望通过保费上浮的经济手段,减少此类严重违法行为,从而逐步提高驾驶人的安全和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