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与数据来源一览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公共财政如何促进教育公平——基于广东省“基础教育创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注:*表示对该变量取自然对数。
以广东省辖区县为单位,剔除东莞、中山等不含区县的地市,获得基础教育创强经费的区县共计91个,覆盖15个地市,含182个观测点(1)。由于区县一级教育经费数据资料公开程度有限,被解释变量教育公平水平采用2014—2016年教育部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东省申报的121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时初验收与复核时所获数据(如表1所示)。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数据来源于《关于下达2014年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4]72号)》《关于预安排2015年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教[2015]144号)》等专项资金下达文件,区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来源于2015年广东省人大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资料(由区县提供)。区县经济社会特征及教育水平数据来源于《广东省情手册》及各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针对个别数据缺失项,主要采用地市数据,排除已知其他区县数据因素影响加以计算或代替。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可靠性得到保证。
图表编号 | XD00382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1.01 |
作者 | 廖逸儿、原珂 |
绘制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