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云计算形式:数字经济下跨境电商B2C模式的问题研究》
美国曾一直秉持不应该对电子商务行为征税的指导原则,努力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宽松环境,一度导致互联网事实上成了“免税区”。直到2008年金融危机后,纽约州率先通过“亚马逊缴税法案”。在此背景下,《2013市场公平法案》表明美国对跨境电子商务免税的税收立场正在发生改变,美国各州政府将对电商企业征收销售税。但从法案本身的规定,和美国各界对法案的反应来看,美国仍然将电子商务置于保护地位。
图表编号 | XD003811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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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5 |
作者 | 邬展霞、田璐、华梦宇、王凤 |
绘制单位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