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雷达台站对干扰源和障碍物的防护间距》
MH/T4003-2014《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第2部分:监视》[4]中对雷达台站(近/远程一次监视雷达、二次监视雷达)与干扰源和障碍物的防护间距作出了要求,详见表1。即二次雷达与电气化铁路的平面防护间距应不小于700m。
图表编号 | XD003640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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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8 |
作者 | 韩丹、蒋豪 |
绘制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教务处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