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中国ESG发展的主要政策制度》
金融ESG体系一方面应参照和遵守整体ESG的政策制度;另一方面,还应具有自有的独特性。就后者而言,一是其本身需要建立ESG各方面的制度,规范自身ESG发展。尤其是上市公司,应执行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和治理要求。二是因金融的资金纽带作用,其他非金融机构尤其是上市公司在ESG方面的变化势必带来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ESG体系的动态调整。例如,2018年9月30日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鼓励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通过依法行使表决权、质询权、建议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合理参与公司治理”。这会极大促进上市公司整体ESG表现及信息披露,有效推进ESG投资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也将促进金融机构从自身以及与上市公司的金融交集中发展ESG体系。但从目前情况看,在我国整体ESG政策体系的框架下,金融ESG体系的相关政策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需根据其特点不断健全和完善。
图表编号 | XD003534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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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操群、许骞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