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0年中国41个产业部门的活劳动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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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劳动向量与商品价值计量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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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2011年《中国劳动年鉴》和2010年《投入产出表》数据计算得到。

谢克、荣兆梓等学者在计算商品价值量时,其活劳动投入向量数据是在产业部门剩余价值率e相等,即工资率相等的前提假设下,利用统计年鉴中各产业部门工资量统计数据获取的。[14,15]根据这一理论假设,各部门工资向量是各部门活劳动投入向量(抽象劳动)的指数向量,(1)此计算的商品价值量只具有各部门商品交换比例即交换价值的意义。为将交换价值转换为商品价值的绝对量,他们选择建筑业劳动为基准劳动,将各部门劳动换算为基准劳动,计算各部门商品价值的绝对量,并加总得到2010年中国全社会生产的完全劳动消耗总量为7 001 421.97千人年。当然,设定不同的基准劳动,计算结果会有很大不同。如,以虚拟的“社会平均工资部门”劳动为基准劳动,计算各部门商品价值量,加总后的全社会完全劳动消耗总量为130 151千人年,这个结果与采用斯拉法方法计算的结果一致。但请注意,实际上用虚拟的社会平均工资部门作为基准,必然得到与直接使用具体劳动一样的劳动总量(如表1数据显示),而差别在于两种方法计算的部门商品价值相对量(交换价值)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