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长三角地区总税负对产业结构升级的GMM估计》
注:***、**、*分别代表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括号中的值为标准误,AR、Sargan、Hansen对应的是P值,下同。
总税负对长三角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AR(2)检验的原假设为一阶差分之后的残差项不存在二阶自相关,Sargan与Hansen检验的原假设为该模型的工具变量选取是合理的,从具体检验结果来看,三者均接受了原假设,因此可以认为模型是稳健的,且估计结果可信度较高。当前产业结构升级水平与其滞后一期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正向相关关系,这更加说明产业结构升级过程是动态的,前期产业状况会影响后期的变化情况。
图表编号 | XD003425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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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5 |
作者 | 陈明艺、王璐璐 |
绘制单位 |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