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三对子墓中的夫妻排位统计表》
注:对子墓的相对位置以墓主头向为准,表中“—”前者为居右,其后者为居左。墓号后“男、女”为人骨鉴定的墓主性别,加“*”为性别代码确定的墓主性别。
(2) 一组对子墓与一座期段相邻,形制、墓向相同的墓葬集中成群。仅见SJM63—SJM64与SJM65一组,对子墓年代为第6段,SJM65为第7段。可能代表着一个核心家庭,其中年代较晚的SJM65为女性墓(15),或表明该家庭断嗣于此。
图表编号 | XD00341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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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20 |
作者 | 种建荣 |
绘制单位 |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