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31个省 (市、区) 碳排放强度及变化趋势表 (t、kg/万元)》
注:变动率1、变动率2分别为2016年农田生态系统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相比2003年的增减比重。
从表1可以得出2016年农田生态系统碳排放强度小于10 kg/万元的地区有: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福建、青海、重庆等9个省份,它们每万元总产值产生的碳排放量依次是:0.74,0.87,2.00,3.76,4.56,6.44,7.04,7.51和8.05 kg。碳排放强度大于20 kg/万元的地区有:新疆、甘肃、黑龙江、云南、河南、吉林、安徽、海南、内蒙古,其每万元总产值产生的碳排放量依次是:53.73,36.24,31.81,24.38,23.54,22.18,21.69,21.00和20.56 kg。与2003年相比各省(市、区)农田生态系统碳排放强度呈总体下降趋势,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北京市,14年间下降了86.85%,下降幅度紧邻北京的有:天津84.92%、上海84.51%、江苏83.51%、湖北82.30%、贵州81.91%、山东81.85%,下降幅度最小的是黑龙江省,下降了43.69%,从56.49 kg/万元下降到了31.81 kg/万元,除黑龙江外,下降幅度排名后5位的其他省份有新疆55.16%、甘肃63.99%、辽宁64.15%、海南68.27%。
图表编号 | XD003402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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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8 |
作者 | 刘欣铭、孙丽、王康、刘启龙、周嘉 |
绘制单位 | 哈尔滨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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