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分级分类标准比较》
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将文化和体育设施整合为文体类进行综合配置要求且为强制要求。《重庆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将公共体育设施分为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运动场馆、健身设施3类。上海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2006)将公共体育设施分为体育场馆(中心)、综合健身馆、游泳池(馆)、综合运动场4类。其中综合健身馆包括乒乓球、棋牌、台球、跳操、健身房等;综合运动场包括足球、篮球、网球、门球、健身苑、健身跑道等。深圳市《深圳市城规划标准与与准则》将公共体育设施分为综合体育活动中心、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两类。广州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居民运动场/馆、游泳场、居民健身设施3类(表1)[8-11]。
图表编号 | XD00332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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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15 |
作者 | 顾兴全 |
绘制单位 | 中国计量大学标准化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