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人防工程内部缺乏设施的分级分类标准》
根据市民对人防工程内部缺少设施的认知调查结果,按照人数比例在20%以上、10%~20%和10%以下将其等级分别定义为Ⅰ等、Ⅱ等和Ⅲ等。其中,在Ⅰ等层级中包括饮用水、凳子、疏散指引标识、心理咨询室等;在Ⅱ等层级中包括广播电视、手机信号、疏散躲藏平面图、食品、药品、躲藏位置与小区楼号对应关系、卫生间等;在Ⅲ等层级中包括床、人防专用设备的标识、人防工程使用说明、人防工程设备使用说明等,详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18313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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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张勣翔、陈力新、张凯、许宏发 |
绘制单位 | 陆军工程大学国防工程学院、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上海结建民防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陆军工程大学国防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