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绝食者的被迫退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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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的政治——关于1948年国民大会退让名额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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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刘国铭主编,黄晋明、陈予欢、王叔凯副主编:《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上)》和《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下)》,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年版;福建江夏黄氏源流研究会编:《福建黄氏世谱·人物编》,香港中华国际出版社,2005年版;宜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江西

不过签署代表需要“一一开具退让函证,声明因遵奉总裁指示,并承本党允于补办职妇团体增加名额选举时,尽先提名及支持,故乐于退让”,而且他们不能以代表资格出席国大,“其愿列席者由政府咨请国大准予列席本次国大会议”。[33]由这些条款可知,绝食者最终是获得了代表名额的,立法院为此还修改了相关法律。不过他们需要先退让再补选,而且并没有权利出席此次国民大会。国民政府最后还是在争议中坚持了与青年党、民社党之间的名额协议,通过补选的方式“归还”了签署代表名额。这既与三党之间的政治博弈有关,[34]也是国民党要制造“宪政”,确立统治合法性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