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智障儿童及其主要照顾者的基本情况》
采用目的性抽样法,于2018年3月—2018年6月选择就读于天津市某3所培智学校的智障儿童的主要照顾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智障儿童(已确诊,且年龄6~18岁)的主要照顾者;(2)被访者为智障儿童直系亲属且为长期主要照护者(与患儿共同居住超过1年);(3)能用语言正确表达其需求者;(4)自愿参加本研究。排除标准:有精神或语言交流障碍者。本组13名智障儿童主要照顾者的基本情况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883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3.10 |
作者 | 石琳筠、黄明欣、韩硕、李俊义、刘雪晨、胡颖、赫庆雪、赵岳 |
绘制单位 | 天津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天津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