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结构性存款相关监管要求》
结构性存款监管要求原本散见在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及理财产品管理等相关办法中(见表3),2018年7月20日最新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范了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准备金及存款保险缴纳的范围,衍生产品部分按照衍生产品管理,且发行人需有衍生产品业务交易资格,同时销售部分参照理财销售要求执行。上述监管虽明确基本原则,但未剑指“假”结构核心,假结构实为变相刚性兑付,不符合监管初衷,因此未来大概率还会出台相应的管理细则,规范结构性存款的良性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320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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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李海斌 |
绘制单位 |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