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深圳总体层面城市设计多路径运作方法》

《表3 深圳总体层面城市设计多路径运作方法》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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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城市设计的认知争议与路径辨析——基于各省城市设计相关技术标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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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圳为例,总体层面城市设计体系至少应该包括三部分工作(表3),三者既相互连接,又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条件:(1)编制总体城市设计,解决战略性和结构性的城市设计问题,如深圳于1998年即针对原特区开展了专项总体城市设计,以梳理空间特色,并制定城市设计管理政策[41];(2)编制专门的城市设计标准与准则,以具体要素为对象,以具体建设行为管制为重点进行通则管理,如2010年深圳编制了城市设计标准与准则,建构土地使用、空间形态和建筑控制的综合标准[42],2013年深圳基于适应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将这一技术文件中相对成熟的内容纳入到新版深标之中[43];(3)开展促进总体城市设计目标达成的行动规划或其他探索性城市设计,对战略性和结构性的总体城市设计进行补充完善,如深圳2012年开展了“趣城计划”,将作为出发点的公众评价与专业认知和作为工作终端的提升计划与建设项目进行了紧密连接,为政府、开发商和设计师的合作提供平台,策划空间品质提升的系列项目,为后续具体的城市设计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民意基础和可操作的实施路径(图1,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