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地方政府在项目中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发生价值冲突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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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在存量PPP项目中价值冲突的研究——一个基于网络的视角》
20组价值冲突中,6组与社会资本相关,5组与总承包商及分包商相关,7组由地方政府的成本价值引起,6组由经济价值引起,5组由政策价值引起,这一结果也与表5与表6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冲突1与19均属于地方政府自身价值间的矛盾。例如在冲突1中,地方政府在建设阶段对于成本的控制影响了项目的质量,不利于政府在存量转化阶段以较低的成本将投资置换,因此发生了跨阶段的成本与成本间的价值冲突。跨阶段间价值的自相矛盾体现了地方政府没有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进行权衡,因此在本研究中无法用解决模式进行解释,但这也是部分PPP项目失败或提前终止的原因之一[70]。在第一轮访谈过程中,作者发现地方政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间的价值冲突能否获得有效化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所采取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模式。例如在冲突2中,地方政府在建设期对成本的压缩影响了项目的质量,这与社会资本在存量转化阶段希望项目潜在风险尽可能低的要求发生了冲突。谈判过程中,社会资本向地方政府提出项目运营第一年轻轨车辆的全部维护费用应由政府承担。而地方政府为了尽快置换项目投资而不得不承担了这部分费用,这一价值冲突也随即得到了有效化解。而在冲突7中,分包商在建设阶段为谋求更多利润,使用了大量专有设备,这也间接地提高了整个项目后续的维护费用,对地方政府在存量转化阶段的谈判中争取更多的运营分红产生了影响。地方政府希望更换部分已安装的专有设备而与分包商发生了冲突,双方都不肯做出让步,因此这一冲突未获得有效解决。基于上述思路,作者对50组关键价值冲突进行了第二轮半结构化访谈。
图表编号 | XD003150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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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0 |
作者 | 朱方伟、孙谋轩、王琳卓、孙秀霞、于淼 |
绘制单位 |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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